在农产品领域,还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网络,造成产供销矛盾突出,给“产”带来了较大风险。各省市高度重视农产品公共营销工作,积极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创新农产品经营机制。在“互联网+农业”创新方面,目前各地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商或直播直销及各大电商平台渠道,这类B2C或看似B2B的模式,由于产品缺乏标准、供应链能力不足,加上产品量小利薄,各平台的流量成本高等问题,实质上并没有解决最根本的问题——农产品附加值低。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基础环节,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全民关注的热点话题。作为食品链条的源头,亟需形成优质品牌,打造老百姓放心品牌。优质品牌的形成需要源头生产企业有品牌意识、有规模,也需要政府部门的监督、引导,更重要的是需要正确模式的平台助力。
以流量带动销量的电商平台仅仅是商品撮合交易的中介平台,为“商品名称时代”的旧产物,仅适合于“商品名称时代”的商品流通,由于天生缺乏利于培育品牌的基因,在农产品品牌化之路上水土不服也是必然的。短期来看,电商巨头可以凭借它们在消费互联网时代的积累获得一些发展。如果仅仅只是基于尚未改变的农业元素进行简单地撮合和中介,等到流量见顶,所谓的发展或许仅仅只是昙花一现。真正解决农业的困境,打造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新生态,需要全新思路与解决方案。
农业的特殊性,最终决定了我们不能用传统方式对其进行改造,而是需要找到新的解决方案,才能真正解决农业当中那些消费互联网时代无法解决的痛点和难题。“互联网收单+就近实体店出货收款”模式的“品牌农产品超市”新零售平台便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诞生的。
“品牌农产品超市”不是一个普通的互联网平台,准确来说是一个功能强大的中台系统,与撮合交易的电商平台有本质上的区别。
(一)“品牌农产品超市”从源头上开始品牌化,项目命名就是一个“品牌俱乐部”。上行端无缝对接农业农村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县级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通过与各地县级农产品品牌运营主体的合作,实现了农产品标准化,让原本小、散、乱、毫无竞争力和附加值的农产品有了新的标签和意义。
(二)农产品品牌化才能解决农产品附加值低及解决食品安全信用等问题,已成了各界人士的共识。但是抛开销量去谈品牌是不切实际的。没有品牌的销量是昙花一现,没有销量的品牌是空中楼阁,品牌销量齐头均衡发展才能成就农产品的品牌之路。当下各种植基地、企业,平台及单位等各自为战,重复投资,浪费资源不说,各平台的流量之争也会波及伤害农产品品牌建设,让尚待培育打造的农产品品牌沦为各平台流量的牺牲品。因此,汇集各方优势资源,合力形成一个产、供、销一体化平台是非常有必要的。
“品牌农产品超市”脱困于传统电商模式的流量之争,所以它能。通过“互联网收单+就近实体店出货收款”模式,为商家增加订单;低门槛能让更多商家入驻运营;平台方参与了建设及整合的区域仓储(大B端),大B端通过大宗订单从产地品牌运营主体(M端)补充库存,再由大B端从本地仓库库存给本地端商家(小b端)供货;消费者下订单后,平台通过大数据算法匹配到就近的专卖店进行出货收款、售后等服务;大B端及小b端各司其职,合力组成高效的下行流通链。细分大B、小b,不仅降低采购成本及物流运输成本,还提升了产品的流通效率,真正实现降本增效;众多的小b端通过专属后台生成各自专属的子平台在私域流量中推广宣传,为产品带来巨量的曝光。结合平台后台系统的数据,引导金融行业真正回归到产业本身,更好地发挥“毛细血管”的重要作用。
(三)透明、良好的价格体系是优秀品牌生长的土壤,才能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广并维护品牌,也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平台的产品由各地品牌运营主体(M端)通过平台方开放的专属管理后台,自主管理维护及商品零售定价。透明统一的价格体系惠及产,供、销及C端各方,让“品牌农产品超市”得到长久稳定的发展。
(四)“品牌农产品超市”有自我造血功能,平台建设方参与供应链仓储(大B端)的建设及整合,在大B端大宗订货行为降低的成本中收取一小部分费用,作为平台运营费用,让平台能持续为供、需双端提供优质的服务。
“品牌农产品超市”社会效益及中远期规划
1、上行端平台方零费用为各地的品牌运营主体(M端)服务,切实让农民及种植户收益最大化。
2、下行端平台方低门槛,无成本给小b端入驻使用,实现大众创业,让更多的人享受到互联网+的红利。
3、“品牌农产品超市”开业后,预计3-5年内即可实现带来超过1千亿的年销售额;为全国各地培育3000个以上的地标性农产品品牌;为全国各地创造数十万个创业机会,带动就业岗位是百万级别的数量。
无论是哪一种商业模式,只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开源、开放和共享,才能走得长远。“品牌农产品超市”通过免费、帮扶、赋能等手段让尽可能多的元素加入到自身的生态系统当中,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开源、开放和共享。最终让更多的企业与个人参与经营,分享市场红利,让商业回归“买卖+就业”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