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兴华:浙江天台人。
国际珠宝协会会员
浙江珠宝商
中国海瑶书画院副院长
中国书画家杂志社浙江创作基地副总编
中国书画艺术收藏鉴定中心,浙江外联部主任
曹兴华一行二人自驾车6月2日下午自驾车赶往西双版纳州 勐海县 曼伦村
版纳夜空如白昼
“流星还是陨石?”6月1日晚,一位西双版纳网友在微博发帖问道。这也是很多网友心头的疑惑——当天晚上9点左右,天空传来轰隆隆的响声,天空突然被一个火团照亮,犹如白昼。“流星”划亮了整片天空,随后一声爆裂的巨响。
视频在网上传播后,引起了众人关注,有网友调侃称,看来又将有众多“陨石猎人”准备前往版纳寻宝了。
2日中午吃饭,已经有消息说村民找到陨石了。曹兴华一行于3日夜里到达陨石最终掉落的地方是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曼伦村4日上午开始寻宝(找陨石)
曹兴华说:自己到了陨石掉落的范围地时已经有好多人在细心的找陨石,自己在上午10点发现新鲜的小泥坑,立即判断就是陨石坑,从包里取出准备好的铁铲开工了,小心翼翼的把泥土铲开,很快发现了一个小小的石头很多泥土,然后用自己带的矿泉水洗干净眼睛一亮啊!应该就是陨石,当时没有声张低调的装进了自己的背包。
曹兴华供找到了两块陨石:
第一个:球粒石陨石(重量270克)

第一个:球粒石陨石(重量270克)

这个时候据在场的记者报道大大小小的陨石总共发现了20多块了,最大的300多克其他都是小的。
其实远远不止20多块,因为有一部分人捡到了陨石不愿意曝光陨石收藏爱好者都低调的装进了自己的背包悄然的离开了。
第二块:球粒石陨石:(重199克)

系火流星空爆事件
中国科学院云南天文台有关专家初步判定,6月1日晚,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境内发生一起“火流星”空爆事件。从事小行星物理观测研究18年的中国科学院云南天文台研究员王晓彬说,“判定的主要依据是‘火流星’的形态和它在天空背景中的轨迹。”
王晓彬说,“火流星”是一种天文现象,指直径达1米以上的流星体进入大气层,由于与大气之间摩擦,流星体开始烧蚀,最后引发空爆,导致流星体瓦解。依据不同拍摄地点得到“火流星”的轨迹,测定它的速度大小和运动方向,估算出“火流星”的轨道。估算出的轨道可以用于寻找其母体或了解它的起源。
去年10月,云南省迪庆州境内也发生过一起“火流星”空爆事件。王晓彬表示,类似事件并不少见,如猎户座流星雨、英仙座流星雨,以及一些单个流星体或小的近地小天体陨落事件,都属于正常天文现象。
陨石到底归谁所有?
这次事件有着很高的潜在科学价值,因为这次陨石降落有目击和视频证据。理论上来说可以通过分析视频数据算出精确轨道,从而准确推断这颗小行星的来源。目前4万多颗已发现陨石中,只有30颗左右能知道精确来源。所以有大量视频证据的陨石事件很珍贵。
疑似陨石找到了,该归谁所有?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孙文杰律师说,对于陨石这种外来物质的所有权,我国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目前存在3种观点:
第一种认为归国家所有,按照《物权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陨石是否属于自然资源,目前存在争议。第二种认为陨石应该适用“先占”原则,为“第一发现人”所有。认为陨石属于无主物,先占者先取得所有权,但我国并没有建立先占制度。第三种认为归陨石降落地土地承包人、房屋所有人。但土地承包人仅享有承包延伸的权利,因此也没有法律依据。建议国家和政府应当尽快出台相关规定,确认陨石的权属,防止珍贵陨石资源流失。
曹兴华:我们5 日上午为了寻宝已经是筋疲力尽了,再找下去怕身体吃不消,再加上家里人担心,还有公司业务繁忙等各种原因,一行二人商量决定回浙江公司。就在撤离现场时,被一个陨石收藏爱好拦住,这个人肯定也找到了陨石,上前来问:先生你好!把你捡到的陨石卖给我可以吗?此时的曹兴华很不开心地说:对不起这位先生,我也是陨石收藏爱好者,千里迢迢赶到这里找陨石,给多少钱我都不会卖,这是天外来客,上天赐的宝物我要好好珍藏!这时,那位陨石爱好者说,那我们做个朋友吧,名片交换一下。于是,二人交换了名片。曹兴华二人自驾车打道回府,6日下午才回到浙江天台,虽然开了20多个小时车,很累,但是自己一点也不困,因为自己已经得到一件宝物——陨石(天外来客)常言道:人逢喜事精神爽啊!
6月7号上午,曹兴华坐落在天台的珠宝店内涌入很多陨石收藏爱好者,都想看看陨石。曹兴华也是一个性格豪爽者,决定将陨石拿出来给大家观赏一下:
曹兴华同时还告诉大家相关陨石的部分价值,陨石有极高的科研价值和收藏价值希望星友们珍惜天外来客—陨石,在西方国家把陨石视为朝拜的圣物,云南这次的陨石雨已经惊动了国际陨石收藏家,相信陨石在未来的国际收藏界里一定是必争之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