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下午,一场主题为“ 初创企业财税风险规避及税收优惠解读 ”宣讲活动在黄冈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三楼多功能厅顺利举办。
活动邀请邦诚财税 黄杰聪老师 结合自身多年企业财政从业经历,围绕目前财税制度改革现状和方向,给大家现场分析了最新的财税政策,帮助大家及时规避风险,合理享受优惠。
黄杰聪
湖北邦诚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创始人,国际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从事财税工作十二年,先后任职世界500强港、外资企业财务部门并从事中高层财务管理工作。现担任黄冈多家大型民营企业的财税顾问。
“初创企业财税风险管控意识薄弱,财务管理体系不成熟。部分创业者会委托代帐公司管理财务,帮助其规避风险,健康运营。其实不然,市面上大部分代账公司并不具有专业财务管理资格,所以企业委托第三方代管财务事宜并不稳妥。尤其对初创者而言,更是浪费资源,同时也面临巨大的财务风险。”黄杰聪老师在分享中说。两个小时的宣讲,黄杰聪老师丰富的财税资源分享获得了在座企业的高度肯定,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对企业财税有了更高层次的认识和理解。
初创企业应知道的税收优惠
>>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 优惠政策内容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第一条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初创企业应留意的常见涉税问题
>> 创业时考虑的税务问题
性价比高的年终奖发放;
股东向公司借款问题;
读EMBA的学费补税;
无偿形式的私车公用所发生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公司资金和个人(股东)自有资金区分使用;
没有收入也要申报;
个人名义贷款,贷款用于公司经营,利息可以税前扣除问题;
一般纳税人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初创企业应该注意的税务风险
>> 常见税务风险
虚开发票;
申报;
税务局会检查企业的哪些资料和信息;
纳税错误的正确处理方式。
>> 重点风险
千万不要虚开发票!什么叫虚开发票?虚开1万以上,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以上的,应依法定罪处理。(10万税额或以上属于“虚开数额较大”;50万税额或以上属于“虚开数额巨大”)
>> 如何规避风险
明晰从事的经营活动税种和税费;
正确掌握每个税费的正确计算方法。否则,容易多缴冤枉税;
搭建财务体系,内外账逐步统一,用财务手段提升企业内部管理;
转变意识,遵守纳税人义务,承担起企业社会责任。
答疑互动
在随后的答疑环节中,他强调:“税收优惠政策名目繁多,需要内化吸收,希望各学员在今天学习基础之上再学习税务知识,尽快熟悉税收新规。同时也要转变财务管理观念,健康经营企业,担负起社会责任。”
黄冈东科创星副总经理肖红亮在活动结束后小结并发言,他说:“东科创星基于市场调研、前期活动研究与分析,为了帮扶初创者顺利创业就业,以后将完善法律咨询、企业申报、人力资源管理等模块,更加丰富东科服务平台,未来的东科创星将会是一个巨大的创业创新资源库,将不遗余力的为创业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未来,东科创星将继续牵手黄冈师范学院、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在黄冈市委市政府的协同下,紧跟政策风向标。结合初创者需求,举办更多时新政策宣讲会,提升初创者管理能力,创建黄冈市创业就业大环境,助力黄冈经济健康稳定运行。